很多人認為,只要買了意外險,保險公司就會賠償所有意外帶來的損失,其實并非這樣。有些你以為的意外,在保險公司眼里卻不是意外。那么,意外險的理賠條件是什么,哪些意外不屬于意外險理賠范圍?一起來看看。
一、意外險的理賠條件
首先我們得清楚,意外險中的“意外”的定義:指以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注意,只有同時具備「外來」、「突發」、「非本意」、「非疾病」四個條件,才能構成合同所謂的保險事故。
符合這個范圍常見的有:貓抓狗咬、外傷骨折、摔倒跌落、卡刺噎到,刀傷燙傷、溺水觸電、爆炸雷擊、交通事故等。
但并非所有滿足“意外”條件的,意外險都可以賠。因為除此之外,意外險的免責條款、投保須知,也對哪些情況不賠,作出了一些具體的說明:
如果被保險人參與打架斗毆、藥物過敏、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從事高風險運動或參加職業或半職業體育運動、妊娠、流產、分娩、疾病等情況,意外險不予賠付。
投保人對被保人的故意殺害、被保人在保單前兩年內的自殺等等,都會在免責條款中說明不賠,即使事發意外。
二、常見不能理賠的情況,意外險不理賠的范圍
①猝死
據調查,我國每年大約有180萬人猝死,很多人會認為猝死是突然發生的,屬于意外,但你可能想不到,實際上絕大多數意外險都不賠猝死。
不同的資料對于猝死的定義不同,但普遍指向一個事實——猝死屬于疾病。
猝死看似是意外,實際上是因長期疲勞造成的,是被保險人的身體原因。
因過度勞動導致的猝死,不符合“外來的”和“突發的”兩大條件,除非是帶有猝死責任的意外險,否則很大概率被拒賠。
②中暑身故
和猝死類似,很多人以為,中暑也算是一種“意外”。但事實上,中暑是高溫環境下由人體體溫調節功能紊亂等原因引起的一種急性疾病。
嚴重的中暑會導致死亡。對于患者而言,身體機能和身體素質是誘因,并不符合意外險中「非疾病」的定義,所以也不屬于意外險理賠范圍。
③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集體中毒,一類是個體中毒。
一般情況下,3人或3人以上集體食物中毒,可以視為意外事故;如果僅為個體食物中毒,一般會視為是個人體質不好,屬于內在疾病引致的。
另外,如果食用了變質的食物導致中毒,也不在保障范圍內。
④酒后駕駛
酒后駕駛屬于違法行為,并且在意外險的保險條款中,免除責任部分會有明確說明。
規定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屬于免除責任范圍之內。
酒駕、醉駕行為都屬于違法行為,害人害己,不管保險能不能理賠,都不能犯。
以上就是關于意外險的理賠條件及意外險不理賠哪些范圍的內容,市面上的意外險五花八門,上面說的也不過是意外險中平時較為常見的一些理賠問題。但是具體需要看你在保險網上買的個人保單,關于意外險不理賠哪些范圍,一切還是以條款為準!